陳情信的兩個地方讓妳露了餡。
上面很在意這件事,畢竟這種攻擊自己人的行為不可能置之不理。
由於監察案件的業管是我,只得配合保防官介入調查。
重點是,我們已經知道寫陳情信的人,是妳。
問題不在於妳透過信件反映了什麼,而是攻擊自己人的「這個行為」。
如果像妳信中前半段提到輪值分配不公,單純只是這樣的話,這的確會是一封很有用的陳情信,能夠得到上面的重視,藉此重新檢討人事戰備的種種問題。
結果妳後半段非要針對性地攻擊那位業管女中校,這就讓整件陳情案變了調,讓案子看起來不是在陳情,而是在針對個人。簡言之,就是從對事,變成了對人。不管在長官的眼裡,或是我們監察保防的眼裡,也確實如此。相信妳自己也不否認,妳有在針對她吧?
至於電話故意留本部總機號、地址誆騙在知名酒店,更技巧性地稱自己為民人,名字還去掉人整副座名字中的一個字,我可以跟妳說,這些小把戲只會激怒認真想辦案的保防官跟長官們,而且顯得妳根本不知事情的輕重。
我不知道保防官那邊怎麼想,但我會要求承參回復妳官樣文章就好,這已經是給妳最好的台階。再來信,我就不再介入,全權交給保防官去處理,那就是政戰和總督察長那邊的事了,妳退伍前想玩這麼大?我沒有意見。